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小雄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区人民政府在中共义安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克难奋进、忠诚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区产业格局更趋优化,改革创新更具活力,城乡建设更有质感,群众生活更为美好。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拼字当头、实干争先,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动经济运行向稳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当好全市工业经济的领跑者,打造城市副中心。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义安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中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义安建设新篇章!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义安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铜陵市义安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铜陵市义安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义安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铜陵市义安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铜陵市义安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本级预算。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义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光明同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铜陵市义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在中共义安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在担当中探索创新,在实干中依法履职,全面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深化法治义安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义安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奋力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新征程中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义安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义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晖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春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