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在区行政中心8楼综合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光明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才、路月晴、汪继学,区检察院检察长凌明琪参加,动员会由路月晴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部分章节),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检察院开展工作评议的方案》,凌明琪代表区检察院作表态性发言。
汪光明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评议工作方向正确;要聚焦关键环节,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深入;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评议工作规范高效,推动检察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殷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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